上博东馆打造“开放型博物馆”******
在浦东新区花木社区,上海博物馆东馆正拔地而起。
步入场馆内部,与常见的博物馆不同,这里采用了开放式设计,其中多处设计别有洞天。
据了解,上博东馆预计今年年底开门迎接参观者。
“不像传统博物馆”
上博东馆建筑高度近45米,地上6层包括展示陈列、公众服务、库房及办公用房;地下2层则主要为学术报告厅、影院、活动教室等。
许多人印象中的博物馆,一般都采取了封闭式设计,大量采用人工照明,光线昏暗,而且空调温度偏低。据业内人士透露,其中重要原因是要确保文物安全。一些参观者趣言,“走进博物馆,就像走进尘封的历史”。
但许多经过上博东馆的人,对这一建筑的第一印象是“不像传统博物馆”。据介绍,外立面蜿蜒起伏的曲线,在设计上暗合上海这座城市“海陆交汇”的地理位置,也象征“勇立潮头”的精神。建筑内部设计与功能组织,也一改常见的博物馆封闭式流线设计,与城市空间有了更紧密的联系,力图为市民带来一座“开放型博物馆”。
走进上博东馆一楼连廊区域,顶部是一个174平方米的椭圆形玻璃穹顶,40米挑高的大厅,顶部玻璃穹顶达632平方米,建筑四面都设置了一定高度的玻璃幕墙,还有敞开式空间与外界连通,阳光能从四面八方透进博物馆内。上海博物馆馆长褚晓波表示,“我们在符合文物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希望有自然光透进来,这样观众在博物馆里参观会有多样性的感受。”
上博东馆西临杨高南路、北至世纪大道、东面是丁香路,与上海科技馆、东方艺术中心隔街相望。观众在博物馆里,不再仅仅是“进入尘封的历史”,也能从不同角度远眺城市景观、感受城市的脉动,让历史与当代生活交流共鸣。
据悉,由于建造年代等原因,上博人民广场馆没有设计专用通道,文物运输一般在晚上。而上博东馆将设置员工、文物专用通道,与观众通道分开,在不打扰观众参观的情况下大大提高文物运输的安全性。据透露,过去布展时曾发生过的拆门以搬运大体量文物的情形将成为历史。
多处设计“别有洞天”
一些途经上博东馆的市民发现,透过长方形外立面镂空的开放空间,能看到中间环绕而上的坡道。
据了解,这其实是一种传承。1996年开放的上博人民广场馆,建筑造型一大亮点是方形基座上托起圆柱形顶部,取“天圆地方”之意。而东馆的建筑主体呈矩形体块,中间嵌入圆形的旋转坡道,也是方和圆的结合。
东馆中间这一旋转坡道,其实是三楼通向五楼的休闲步道,开放后,这一巨型的旋转坡道很可能会成为上海新晋“网红打卡点”。
在靠近旋转坡道的区域,开放度更高,未来将开设一个针对少年儿童的探索宫。据透露,不同于一般的文物展厅,上博将在探索宫里融入“探索”理念,推出将人文、艺术、文明等内容结合在一起的项目,帮助少年儿童学习知识、拓展眼界、丰富体验,启发他们的探究性思维。
占地数千平方米的五楼露天区域则将复制仿造一组江南园林建筑,也是室内展厅向室外的延伸。观众在四楼展厅参观完江南文化主题展,可以步行至五楼,在园林的亭台楼阁之间眺望周围的城市脉动。上博颇受欢迎的“博物馆奇妙夜”活动,今后也将安排在这里举行。
上海博物馆前任馆长杨志刚曾透露过一段趣事:他在医院看病时,医生看到其病历卡上显示单位是上海博物馆,于是跟他说,“第一次谈朋友的地方就在你们上博。”
这让杨志刚感慨,未来观众除了参观展览,还能在博物馆空间里享受休闲、社交、餐饮等更多体验,“博物馆的功能应该是复合的,这就要求在建筑的布局、空间的营造里把它们充分考虑进去,让观众喜欢来且愿意经常来。”
“发掘呈现上海的文化”
据了解,上博东馆有大小展厅20余个,还设有大量教育体验场地,展示陈列区面积达3.36万平方米,预期每年观众接待量达500万人次。
据褚晓波介绍,上海博物馆以打造“世界顶级的中国古代艺术博物馆”为发展目标,上博东馆的建设也将坚持这一定位。未来将在上博东馆构建起以中国古代文化主题为核心的展陈体系,以常设展为主,为观众呈现海内外体系完整、脉络清晰、史料翔实、叙事生动的中国古代艺术通史陈列,以及海派与江南文化、中外文化交流、互动体验四大系列。其中,青铜馆、书法馆、绘画馆、印章馆是海内外唯一的常设通史陈列场馆。
“上海博物馆虽然是一个面向全球的博物馆,但是它既然扎根本土、位于上海,我们理应发掘呈现上海的文化。”褚晓波表示,未来在上博东馆举办的许多展览并不是按照文物材质来展示,而是按照主题来演绎,常设主题中的展品内容、角度会定期调整。(简工博)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