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岭南花卉市场一摊位的蝴蝶兰吸引顾客。 陈楚红 摄
“蝴蝶兰比较娇贵,很容易折断,我们近年来做了一些研发,把盆器里的兰花进行加固,这样它装到箱子里怎么晃动都不会掉。”姚小姐一边讲解一边演示,她介绍,传统线下花市回归,店里生意比去年更好。
除了传统的年宵花,岭南花卉市场也推出一些进口花卉品种,包括寸寸金、牡丹菊、腊梅等。在辉皇迎霄花店,五颜六色的进口和国产鲜切花吸引顾客挑选购买。
“这两天市场的人流量比往年增加很多,停车场的车都停满了,有的花店专门从外地过来订货,还有客户现场挑选鲜花后在线上下单。”辉皇迎霄花店负责人黄永富介绍:“我们推出了‘云买花’直播活动来促进散户购买,预计今年销量会有20%左右的增幅。”
广州的袁先生今年特意带上外地女朋友到岭南花卉市场购买年宵花,带她感受岭南文化。“往年家里买蝴蝶兰比较多,今天看到很多新的品种,以前都没见过,我们想先逛一圈再买。”袁先生说。
广州市岭南花卉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刘贵生介绍,今年元旦以来,市场人流量比往年增加10%,一些商户很早就开始布置店铺,营造过年的气氛。
“今年蝴蝶兰还有一些鲜切花的价格提升了一点,其他基本持平。很多花市的摊主都来我们这里拿货,整个市场的订单量比去年有所增加。”刘贵生说。
第39届陈村迎春花市近日启动,这是佛山最大的花市。今年陈村迎春花市升级打造“两点一带八景”的十里花街,绵延10公里,沿途有超500个花场和700个摊位,囊括近万个年宵花卉品种。
第39届陈村迎春花市的年桔塔吸引参观者。 陈楚红 摄记者日前在陈村迎春花市看到,一个巨型年桔塔屹立在世界展览中心前广场,它由1138盆、16层寓意“大吉大利”的年桔树组成,通高16.8米。有年轻人特意在此拍照打卡,为新的一年祈福。
“一盆花不用一笼排骨的价格,还可以欣赏几个月……”在陈村迎春花市,一摊位前的喇叭正循环播放着自制宣传语,逛花市的市民循声而来,围满摊位,挑选中意的蝴蝶兰。
“我们的宣传语主要突出价廉物美,大杯双枝蝴蝶兰三十元(人民币)一盆,性价比很高。用喇叭推销的方式提升了我们的销量,现在一天可以卖两三百盆。”惠发园艺负责人林女士说。
第39届陈村迎春花市一摊位的蝴蝶兰吸引消费者。 陈楚红 摄佛山市民曾小姐带着女儿专门从佛山禅城区过来逛陈村花市。“今年花卉品种挺多,给女儿买了一株风信子,自己买了一盆菊花,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个品种,挺大一个。希望新的一年大家身体健康,顺顺利利。”曾小姐说。(完)
治理APP广告“乱跳转” 就该有“硬标准”****** □吴睿鸫 “手机APP开屏广告,‘摇一摇’就‘乱跳转’”“走着路打开软件,手机不小心晃一下就自动跳转”……如今,APP“摇一摇”功能日益普及,增强了使用的便捷性,但部分应用出现“乱跳转”现象,给用户带来了困扰。近期,在工信部指导下,中国信通院、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联合多家行业重点企业制定并发布实施相关标准,以规范“乱跳转”问题,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2月1日《人民日报》) 久被诟病的“弹窗广告”,在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多轮整治后,已有所收敛,可“摇一摇”式开屏广告又冒了出来。稍有摇晃,手机就会自动进入广告详情页面、跳转打开广告相关软件甚至直接进入软件下载页面,给消费者带来新的困扰与烦恼。 对于APP广告“乱跳转”现象,江苏省消保委曾发起过关于《APP开屏广告“摇一摇”,你怎么看?》的投票,结果显示91%的消费者表示曾遇到过“摇一摇”等类似形式开屏广告,92%的消费者表示了厌恶。这意味着,这类APP广告“乱跳转”已影响到了公众的日常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也规定,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而“摇一摇”就“乱跳转”式开屏广告,在某种程度上变相强制手机使用者接受广告推送、下载APP,损害了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是在公然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更为重要的是,这些App通过“摇一摇”实现进入广告,调取了手机的传感数据,而这些数据的获取,并未取得消费者同意与授权,这不仅有悖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且也给消费者个人数据安全带来极大的潜在隐患。 令人欣慰的是,工信部开始联合多部门,对APP广告“乱跳转”进行有效整治,出台了三项“货真价实”的“硬标准”:一,强化明示告知义务。向用户清晰明示要执行或触发的交互动作及结果预期。二,细化参数设置参值。将“摇一摇”动作的设备加速度设置为不小于15米每平方秒,转动角度不小于35度,操作时间不少于3秒,来确保APP在走路、乘车、拾起放下终端设备等日常生活场景中,不会出现误触发而跳转的情况。三,保障用户选择权。未经用户主动选择同意,不得强迫下载、安装、打开APP,不得使用欺骗误导用户的图片、文字和链接进行页面跳转或使用第三方APP。 可以预见,通过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信通院等部门协同配合,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把制度标准真正落实到位,将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消费者营造良好的信息消费氛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